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,维护公共利益,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务院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和《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市政府修订了《枣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经统计,截至2020年6月22日,未收到意见建议反馈。
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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