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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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时间:2020-05-21 14:00:36
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《山东省档案条例》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我市实际,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市政府起草了《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为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与民主性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(一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zxdag@zz.shandong.cn
(二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枣庄城市建设档案馆731室,地址:枣庄市光明大道3909号,邮编:277800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日。
附件:《枣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稿)
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0年5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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