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市质监站代市住建局起草了《关于修订<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>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(质监部分),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经统计,截止2017年9月5日,未收到意见建议反馈。
相关文档 :
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31943号-2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维护
地址: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 E_mail:bgs_zzzj@zz.shandong.cn 联系电话: 0632-8665558
网站标识码:3704000035 鲁公网安备37040002000003号 网站地图